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8-02-27 16:53:26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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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2月27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庆鹏、廖军、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秘书长王学琦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昌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提请、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范丽霞在讲话中对过去一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就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提好代表建议,各部门要把听取代表意见、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有效渠道,真正实现集思广益、众“智”成城,真正做到“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列为“一把手”工程,部门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确保代表建议更加贴合中心、贴合实际、贴合民意;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重点做到“三个三”:承办单位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承办单位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答复内容要与代表建议、工作实际、政策法规“三对照”;要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坚持多种督办方式相结合,推动问题解决,为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撰稿:张培)


责任编辑: 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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