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 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
市纪委监委《关于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的纪法界限、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意见》大家谈
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的纪法界限、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意见》
在全市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市纪委监委针对当前一些干部因怕出错、怕担责而导致的不敢、不愿甚至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从纪检监察角度出发,制定出台了《关于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的纪法界限、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意见》。《意见》共7章22条,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处理处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关心关爱干部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的纪法界限,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改革创新精神和奋发有为状态,投身到“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中,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刘红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