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2020-01-19 10:26:00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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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01月19日)

  (202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林武代省长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山西篇章新征程。

  

  关于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0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郭迎光副主任所作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真抓实干、担当进取,在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中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上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孙洪山院长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实施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三年工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大的作为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莫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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