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细则

发布时间: 2019-02-03 09:14:00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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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怎么申领?办理中有哪些条件?2月1日起,山西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实施细则正式施行。

  该细则所称“港澳台居民”是“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的统称。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且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是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

  港澳台居民迁入我省落户定居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适用该细则。港澳台居民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这三项权利。

  换领、补领居住证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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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省内可享受九大便利

    1、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2、住宿旅馆;

  3、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4、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

  5、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6、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7、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8、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9、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责任编辑: 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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