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晋城市政府出台4方面20条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发布时间: 2023-06-28 09:24:43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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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涉及4方面20条举措,进一步加大民间投资政策支持,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堵点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畅通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增设民间投资准入条件,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标采购公告等方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建立隐性壁垒台账并集中清理。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政府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措施时,均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企业的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坚持政策享受公平。民间投资在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优惠政策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宏观政策信息引导。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产业发展、投资、财税、招标投标等政策信息和投资结构分布、投资发展趋势、产能结构变化等投资动态信息,引导企业精准选择投资方向。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特许经营。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山西省鼓励公共资源特许经营事项目录指引》在17个领域参与特许经营,建立市政设施运营价格调节和财政补贴机制,保障特许经营微利企业合理利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执行省市“包容免罚清单”,对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实行“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

持续加大民间投资力度方面。稳定房地产民间投资。适度增加供地规模、加快供地节奏,加大改善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扩大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新能源及升压站、煤矿核增产能、煤电“上大压小”、氢能、地热能开发利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和充电桩等能源类项目。在布局规划、指标安排、资源出让、手续办理、并网运营等方面,做到各类型企业一视同仁。拓宽基础设施领域民间投资。对具有稳定收益、可获得较好预期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推行市场化运作,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激发产业领域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围绕钢铁、光机电、煤层气、装备制造、铸造、煤化工、新材料、绿色建材、医药、丝麻纺织服装等10条产业链布局投资项目,市级财政分别安排一定补助资金,并积极争取省级技改资金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字经济建设,打造30个单品产品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本地信息服务企业,推动一批重点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全面建成。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业项目建设,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的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除外),省级奖励政策外,市级财政按照项目上年实际投资额(不低于 2 亿元)对前20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文旅康养项目建设,深化拓展涉旅文物单位“两权分离”改革,以市场化手段盘活优质文旅康养资源,深入实施基础提升、景区提级、服务提标、品牌提质“四大行动”,引进一批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开发运营文旅康养项目,加快白马寺山高端康养示范区建设,管护运营好“百村百院”工程,持续擦亮“东方古堡、人间晋城,云锦太行、诗画晋城”品牌。

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提升审批效能。持续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开发区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小型市政设施报装接入,实行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强化用能支持。根据国家确定的用作原材料的能源产品消费,包括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考核。对整体能效水平较高的产业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强化环境容量支持。统筹管理区域内已形成的减排量,优先保障符合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和重点项目倾斜。强化用地保障。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强化融资服务。抢抓国家调增政策性银行信贷额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机遇,积极推介申报优质民间投资项目,依法合规获得信贷资金。提升开发区承载力。在全市开发区再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厂房,允许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最高7%,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办公用房。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配套建设中小企业园,以亩均吸纳企业数量为导向降低民营企业入园门槛,入驻园区的民营企业同等享受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引才引智。对进城务工的产业工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在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我市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执行。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符合我市人才认定标准和条件的,纳入人才住房政策保障范围,同等享受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待遇。

打造政企互动升级版方面。擦亮“晋心服务”品牌。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鼓励民营企业“抱团”发展 。支持我市民营投资集团做大做强,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重点基础设施和产业转型项目,建设运营开发区“园中园”。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23〕19 号)


责任编辑: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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