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旭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 2020-01-23 10:14: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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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中共晋城市委批准,晋城市纪委监委对晋城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旭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由他人支付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纵容家人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资质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旭简历

  王旭,男,汉族,1966年9月生,山西省阳城县人,大专学历,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91年8月,晋城市建筑工程公司工作;

  1991年8月至1997年9月,晋城市城乡建设局施工科科员;

  1997年9月至2000年1月,晋城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副主任;

  2000年1月至2004年6月,晋城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2004年6月至2008年11月,晋城市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晋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晋城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2010年11月至2015年10月,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1月免职,提前退休。(供稿:晋城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刘红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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