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数据应用局集体学习《山西省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9-12-19 16:3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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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市大数据应用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山西省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加强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规范政务数据使用,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试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政务数据资产是指由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建设、管理和使用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以及利用业务应用系统,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直接或者间接采集、使用、生产、管理的文字、数字、符号、图片和视音频等具有经济、社会价值,权属明晰、可量化、可控制、可交换的政务数据。政务数据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统筹管理、统一标准、合理利用和安全可控的原则。同时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不得建设其他独立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集、传播、销售政务数据。

  大家在学习中表示,《山西省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为我们开展政务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南,我们将认真学习《山西省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试行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政务数据资产管理,编制政务数据资产登记目录清单,建设政务数据资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资产的登记汇聚、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政务数据资产的信息完整全面准确。(撰稿:张培)


责任编辑: 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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