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发布时间: 2019-11-19 11:4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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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年〕第10号)》,我市自2019年11月20日起可能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从2019年11月19日20时00分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同时将加强空气质量研判,若持续加重恶化,将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一、公众防护措施
  1.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
  2.倡导绿色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Ⅲ级)对应的停产、限产及限制车辆运输等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各相关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前,要充分做好检修工作,尽量避免生产设施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频繁启停。
  阳城电厂和在用的65吨及以上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SO2浓度控制在20mg/m3以下、NOx浓度控制在35mg/m3以下,颗粒物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其他燃煤锅炉(含三废炉、吹风气锅炉)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的,按超低排放标准执行,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烟尘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SO2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NOx浓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所有锅炉烟气量升降幅度控制在10%以内。
  钢铁、冶铸企业烧结(球团)工序颗粒物浓度控制在10mg/m3以下、SO2浓度控制在35mg/m3以下、NOx执行相关规定排放标准。
  2.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切割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
  3.加强城市清洗保洁力度,增加道路的机扫作业频次,环境空气湿度≥90%的情况下,停止雾炮车辆作业,路面清洁以湿扫为主。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市、县(市、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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