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纠治‘四风’”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19-09-05 18:39: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我市将开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纠治‘四风’”专项行动

  9月5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纠治‘四风’”专项行动部署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那志茂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9月1日至10月31日,市纪委监委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纠治‘四风’”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化风成俗。本次专项行动将坚决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享乐奢靡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为基层减负工作中落实不力问题。共包括虚与委蛇,敷衍应付;简单粗放,不接地气;上推下移,不敢担当;形象工程,表面文章;违规组织和接受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文山会海反弹回潮;任务责任分解下压;追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11项整治重点。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三个导向”,做到边学、边查、边立。坚持政治导向,联系实际深入“学”,以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防反弹、促养成,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整治精准“查”,突出政治监督,聚焦“一个清单”,紧盯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错峰违纪、隐形变异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包括已经退休的领导干部,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坚持效果导向,标本兼治长久“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梳理一批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坚决杜绝纸上整改、整而不改、改而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纪委监委每10天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排名后两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市纪委监委将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已经检查过的单位还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既要追究其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检查组的责任。11月初召开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成效,并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年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纠治“四风”专项行动,是我市作风建设的一次再出发、再破题、再加力。要全面领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准确把握3个方面11项整治重点,不折不扣地将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有抓手有方向;要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把握重点要求,掌握主要环节,确保专项行动见成果见实效,从而激发全市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的昂扬斗志,为推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凝聚强大正能量。(撰稿:田飞)


责任编辑: 张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