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晋城市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各项增收政策相继出台,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推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2019年一季度,晋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18元,同比增加560元,增长6.7%。
收入增长主要因素:一是经济稳定发展,企业效益向好,一季度晋城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同期增长6.0%,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9.8%,为企业工资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2018年12月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提高约300元;三是新修正税法下调了计税基数,提高了个税起征点,优化了征税结构,切实降低了广大工薪阶层的税负;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30”条决定,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持续增强。五是2018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标准再次上调,上调平均幅度在4%-5.5%之间;六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9年1月起每人每月再提高5元。(供稿: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 张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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