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伟鹏:树立正确导向 鼓励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 2019-05-07 10:33:00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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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水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范伟鹏

  4月23日,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的纪法界限、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为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树立正确导向,给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给触碰底线者亮起“警示灯”,给蒙冤受屈者筑起“防风墙”,进一步激活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精神,在严管厚爱中激发广大干部激情和干劲。

  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当前各项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有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工作畏难、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慵懒散漫现象很容易出现,《意见》的出台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着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忠诚履职尽责,严格保障案件质量。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审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两项职能,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把严格管理和关心干部结合起来,亮明担当衡量标尺,让党员干部甩开膀子干,解除其怕出错的顾虑,避免出现“洗碗效应”。严格把握纪法尺度,划清“恕”与“惩”的明确界限,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又防止拿关爱激励当“挡箭牌”,确保处分处理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体现真诚关爱,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坚持激浊扬清,注重保护干部声誉,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不能放过有问题的干部,也不能耽误没有问题的干部。加强被处分处理干部后续管理,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对积极改正错误、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要重给干事舞台,激励其继续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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