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平:为改革创新者开道 让奋发有为者领跑

发布时间: 2019-05-07 10:32:00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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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川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秀平

  在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之际,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的纪法界限、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意见》,是对干部担当作为的一种关爱。作为县级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以《意见》为指导,在监督执纪问责中认真贯彻落实,为改革创新者开道,让奋发有为者领跑。

  大力宣传教育,推动主动作为。向监督对象大力宣传《意见》精神,营造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让《意见》深入人心。教育监督监察对象克服怕出错、怕担责的心理,让干部吃上“定心丸”,切实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担当,勇于改革创新,自觉主动作为。

  强化日常监督,促进积极作为。破除与新时代要求、高质量转型发展不相适应的观念和定势,改进监督监察理念和方式,把鼓励奋发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贯穿日常监督全过程,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触角”“探头”“前哨”作用,宽严相济,促进积极作为。一是主动参加所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掌握监督对象情况,为其把关,对其负责;二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查躲在角落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使其坐不住、无处躲;四是依纪依法保护敢于负责、善作能为的干部,使干事者无后顾之忧,用足干事创业之力积极作为。

  把握纪法界限,激励大胆作为。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明确区分激励鼓舞和“挡箭牌”,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大胆作为。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深入研判,确定是否属于改革创新、勇于担当、正确履行职责中的情形,根据情节,按照规定科学提出处置意见;在执纪问责中,正确判断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与明知故犯、主观臆断、为了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分清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是先行先试还是肆意妄为、是依法依规还是滥用权力、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对主观故意的严肃追究,属《意见》规定的恰当处理,体现组织的关爱,让干事创业者放手干,激励在改革创新中大胆作为。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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