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代表集中审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 2019-01-30 08:37: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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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至29日,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我市代表团代表集中审议了《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条例很好地贯彻了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全省开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把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法规层面,是立法适应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必将为开发区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要按照条例内容,结合晋城实际,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把开发区建成引领全市转型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和经济特区。

  省人大代表、市长刘锋说,开发区是深化转型综改的主战场,是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主抓手,开发区改革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牵引性的重大改革。《条例》的制订进一步理顺了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明确了政府与开发区之间的关系,开发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为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开发区更好地带动全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他建议,在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责中,增加制订招才引智政策的职责,增加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的相关内容,增加鼓励开发区集约利用土地,采用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主开发等方式,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再利用等内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推动全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在审议中,代表们纷纷表示,条例将在法律层面为规范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使开发区更好地带动引领全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部署,继续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开发区建设取得更大突破。(撰稿:程立胜)


责任编辑: 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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