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9-11 16:35: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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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8〕25号)要求,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体系,积极完成我市在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建设任务,日前,市政府出台《晋城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到2020年,力争完成以下目标: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4项;制修订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20项;制定团体标准10项;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个;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0个;评选市级标准化创新奖30个;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个;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80%以上。

《方案》指出,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四大项:第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自主的工作体系。第二,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增强标准创新引领能力;立足地方特色,推动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优化完善标准体系。第三,提升标准化供给水平。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第四,大力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抓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开展农林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高硫煤、煤层气洁净利用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特色小镇标准化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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