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因吊销、注销、违法驾驶、超分停止使用的驾驶证进行销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4 10:10:16 信息来源: 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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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吊销、注销、违法驾驶、超分停止使用等原因被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扣留的驾驶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驾驶人仍未取得驾驶许可的,公告期满三个月后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销毁驾驶证,特此公告。

附件如下:

1、因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被吊销的9名驾驶人的驾驶证

2、因扣满12分未在有效期(一年)内换证的47名驾驶人的驾驶证

3、因违法驾驶被停止使用的71名驾驶人的驾驶证

4、因违法驾驶、扣满12分后未进行科目一考试的52名驾驶人的驾驶证


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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