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2-08 15:46:57 信息来源: 晋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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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城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以来,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不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省创建工作考评程序规定,我市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东枕太行,南临中原,西望黄河,北通幽燕,是山西通往中原的重要门户。晋城市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厚,是中华农耕文明渊源之地。2011年晋城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同时还先后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诸多殊荣。2021年度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地市排名晋城实现“十连冠”。晋城畜牧、蚕桑、小杂粮、干鲜果、中药材等农牧业资源丰富,素有“生物资源宝库”之称,是山西省重要的畜牧业基地。晋城市总面积949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18.86万。全市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409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05家,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包装饮用水等22个品类;食品经营单位12205家(含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6个、大中型超市113家);餐饮服务单位10599  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等“三小”经营者14511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03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48个,县级50个。全市共认证绿色农产品95个,有机农产品8个,总面积30.13万亩;认证地理标志产品1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个。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75.5%。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911所,100%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总数493家,“明厨亮灶”实施率100%,157家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纳入智慧监管平台管理。441家学校食堂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达89.5%,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一是强化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党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十个纳入”。市长出任食安委主任,每年及时调整人员组成,召开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双组长,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带头包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将食品安全纳入重要建议提案内容,强化民主监督。出台《晋城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晋城市关于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分工的意见》《晋城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等重要文件,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共5085名干部认真履行包保责任,已完成对全市2164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包保,并按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同时,实现全市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应配尽配,确保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在晋城落地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晋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食安委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制定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交流、工作督查等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乡镇食安办建设、食品安全追溯、农村集体聚餐、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用完备的法制体系和明确的规章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规范化开展。组建晋城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完善了粮食、蔬菜、水果、经济作物、优质肉羊、中蜂、成熟蜂蜜、生猪、蛋鸡等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农牧产业的地方标准,为晋城市农业、畜牧业生产实现有标可依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市委组织部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主办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市、县两级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近两年市本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达2630余万元。市、县两级成立市场监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安部门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组建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县级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设立基层所62个,共有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483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84.9%。持续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执法取证、快速检测装备建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配备了食品快速检验车、食品微生物、乳品、水质、农药残留、粮油、病害肉等快检设备,所有基层市场监管站所均配备一体化便携式食品检测箱。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所,拥有大型精密仪器50余台,能够开展涉及食品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85个参数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全市共在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学校、基层监管站所等场所建设快检室70家,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实现了全覆盖。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监管执法落实到位。持续推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改革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审查方式,对低风险食品大胆探索告知承诺制改革,免予现场核查。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设立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建立“晋城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对进入晋城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集中统一管控。开展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工程、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管理制度,建成全省地市首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建立健全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粮食质量抽查和专项检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二维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食安员抽考企业覆盖率、参考人员合格率、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自查率、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率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成率六个100%。编制完成《晋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市本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日处理餐厨垃圾100余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护苗”“护老”“网剑”“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昆仑2021、2022”等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部门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7起,发起全国协查案件3起,捣毁生产黑窝点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起诉65人。农业农村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6起,罚没款20万元,移送司法1起。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86件,罚没款560.4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5件。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食品产业高质发展。支持农产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围绕中药材、小米、杂粮、生猪、肉羊等特色产业,加大与中国农业大学、江南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在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等方面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提高农产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着力推进果汁饮品、药茶、肉制品、功能食品、主食糕点、酿品、中药材、丝麻八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成立药茶、功能农业、小米、甘薯、醋业、食用菌、蜂蜜等7家农业产业联盟。山西皇城相府酒业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00吨蜂蜜果酒项目、沁水县恒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鸡肉深加工(调理品)项目等6个项目列入省级工业领域转型升级项目。盛世梨园、泽翘科技、樱桃山庄等17家企业先后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多领域合作。龙谷仓脱脂压榨菜籽油、山里泉蜂蜜、彤康山楂红酒等一批省校合作科研农产品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和追捧。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支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培训率、公开承诺率达到100%。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100%。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每年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形势会商会,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制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举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由政府出资为全市80余万农村人口投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10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意犹味晋 食安创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家及省市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新闻稿件、经验报道,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公众认知和满意度调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建设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社区、主题公园,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视角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但由于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体量较大,产业结构整体层次不高,食用农产品较多依赖外地供应,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创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持之以恒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自评结论

2021年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统领,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监管,强力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市六县区,三个已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三个被确定为第三批示范县创建单位,市县两级实现了示范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全市农产品、食品抽检量逐年提升,2022年达到10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98%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经第三方机构测评,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8.3%,比2021年提升1.1个百分点。近5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食品安全事件。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考核中,连续三年跻身“优秀”行列。

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经台账自查、现场检查,我市无考评细则规定的否决项情形,各项工作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市民监督,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和程序,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晋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认真办理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电话:0356-2055138

邮箱:jcsabgs@163.com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 靳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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