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晋城市商务局所属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晋市编字〔2019〕33号),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已并入晋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晋城市商务局同意,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晋城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队,债权、债务由晋城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负责。特此公告。
联系人:晋韦萍
电 话:18834600279
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
2022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 靳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