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疫情防控办发布关于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0-25 09:48:54 信息来源: 晋城市疫情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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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时刻保持应急状态

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时刻保持高效灵敏运行状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在岗值班制度,全时待命;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分别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状态下处置措施;一旦发生疫情,各级各部门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信息报告要早、应对处置要快、防控措施要严、落实责任要实,迅速扑灭燃点,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

二、减少省外出行风险

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如确需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车票等以备查询;返回后,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果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近期非必要不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出省学习、培训。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第一落点检测

有高、中风险地区和病例报告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来(返)晋后,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第一落点要进行检疫信息登记,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要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对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返晋人员,由属地县(市、区)点对点、人盯人管理,严格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严格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14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14天内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相应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判定的密接和次密接,要在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落实应隔尽隔、核酸检测要求;社区(村)要持续做好14天内以上重点人员来(返)晋人员摸排管控,督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五、加强公共场所防控

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饭店、旅游景区、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美术馆、娱乐健身、网吧酒吧、棋牌室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定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分流,督促进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室内重点场馆要落实分时预约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在进入景区、景点、博物馆等文化旅游场所和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加强公共交通防控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司乘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和定期核酸检测,上岗期间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督促旅客进出公共交通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七、加强重点机构防控

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要从严加强出入管理、日常监管和人员防护,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诊治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对预检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规范进行信息登记报告,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热类、抗病毒类、抗菌类药品登记销售制度,发现购药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的,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八、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在收发邮件快递前后,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做好个人防护。冷链食品、交通物流、邮政快递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消毒检测、健康监测、定期人、物、环境的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严防疫情由“物”传播。

九、加强大型活动防控

各类大型活动,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人员的规模,要坚持“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原则,主办(承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控制活动规模,严格落实人员筛查、健康监测、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间距等防控措施,严防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举办的须向当地村(社区)提前报备,按有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持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的防疫“三件套”;严格落实防护口罩还要继续戴、双手还要经常洗、社交距离还要留、窗户还要尽量开、咳嗽喷嚏还要遮的防护“五还要”。少聚餐,分餐制,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如与此通告措施不一致的,以本通告内容执行。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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