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编字〔2020〕14号)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改革意见》,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宣传中心已并入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晋城市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城市林业局)同意,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晋城市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承接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宣传中心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 燕
电 话:13509768058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宣传中心
2021年1月7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