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晋情来消费”消费券(省级资金)第二轮发放方案

发布时间: 2020-10-15 09:19:45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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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形式

利用支付宝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卡券,促进消费增长。

二、活动时间

10月16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一)消费者:在晋城市范围内使用支付宝消费的用户。

(二)参与商家:晋城市范围内住宿餐饮类、零售以及其他类(含服装、成品油等)商家;山西省范围内所有城市影院,A级旅游景区。

四、消费券发放、领取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时间

10月16日9点开始发放,领完为止。

(二)领取方式

10月16日9点开始抢券,消费者可从“晋来办”APP和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或在支付宝上搜索“晋城”进入活动页面,点击申领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包含政府消费券和中国石化专用券两类,其中:

政府消费券含6张不同行业类型的消费券,每个消费者可任意选择4张,具体如下:

10元住宿餐饮券,满40元可用;累计发放9万张,合计90万元;

50元住宿餐饮券,满200元可用;累计发放5万张,合计250万元。

10元零售券,满40元可用;累计发放13.5万张,合计135万元。

50元零售券,满200元可用;累计发放7万张,合计350万元。

10元文娱旅游券,满40元可用;累计发放9万张,合计90万元;

50元文娱旅游券,满200元可用;累计发放5万张,合计250万元。

中国石化专用券分为“中国石化汽油消费券”和“中国石化便利店消费券”2种,具体如下:

10元“中国石化汽油消费券”,满200元可用;累计发放7万张,合计70万元;

5元“中国石化便利店消费券”,满40元可用;累计发放13.5万张,合计67.5万元。

(三)使用规则

1.住宿餐饮券和零售券仅在晋城市范围内商家核销,文娱旅游券可在山西省范围内核销。

2.住宿餐饮券用于住宿餐饮行业;零售券用于零售以及其他类行业(含服装、成品油等);文娱旅游券用于:山西省内所有城市影院,山西省A级旅游景区。

3.消费者同一天在同一商家只能用1张政府消费券。

4.在使用时,优惠金额大的优先使用,同时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优先使用商家优惠券。

5.“中国石化汽油消费券”和“中国石化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于在晋城全市范围内中国石化加油站加汽油、易捷便利店购物消费时使用。“中国石化汽油消费券”可与政府50元零售券(满200元减50元)叠加用于加油;“中国石化便利店消费券”可与政府10元零售券(满40元减10元)叠加用于易捷便利店购物。

五、商家报名

商家报名须上传有营业执照等资料。住宿餐饮券和零售券交易地必须是晋城市内,文娱旅游券交易地必须是山西省内。

活动期间,若商家店铺无法使用消费券,请加入官方钉钉群(群号:34369798)或拨打95188-1-2进行咨询,也可咨询云祥大数据公司(电话:0356-2218919或0356-2218921)。


晋城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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