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城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卫字〔2019〕195号

发布时间: 2019-11-29 09:43: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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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山西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管理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4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晋城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晋城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关于开展山西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管理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44号)要求,为有效做好我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10个病种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对核实确诊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医疗救治管理。到2020年,对每年新发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进行医疗救治,并加强个案跟踪管理,提供全程管理。
  二、救治病种范围
  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10个病种。
  三、定点救治医院
  确定晋城市人民医院、晋城大医院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定点医院要与省级定点医院建立联系,协调做好本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工作。
  四、救治工作流程
  (一)建立救治台账
  在已建立运行的中国儿童白血病诊疗登记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病例信息登记,促进诊疗信息在各类相关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提供全程服务。
  (二)开展医疗救治
  市级定点医院负责疾病的初筛,有能力的可收治低危和中危患儿,协同落实连续性诊疗服务;建立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组织机构,专人负责,及时汇报和研究救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做好救治台账管理,按要求反馈患者救治信息,确保患者救治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负责发现疑似病例并及时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
  (三)确定诊疗方案
  1、各定点医院要成立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专家组,为辖区内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者制定初步诊疗方案,县域内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的要做好向上级定点医院的转诊引导工作。
  2、各定点医院在救治过程中,要在国家有关病种临床路径基础上,按照“保基本,兜底线,量入为出”的原则,以我省相关临床路径为基础,合理确定诊疗方案.制订相关病种早期筛查方案,明确适宜的筛查指标和项目,并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注意观察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及身体变化,提高对相关症状,体征的敏感性,引导及时就医。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各定点救治医院要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开展救治工作。相关质控部要按照国家病例信息登记制度及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定点医院开展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并进行定期考核评价,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及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卫体局、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儿童健康权益。
  (二)做好救治管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各定点医院要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对发现的疑似病例,积极引导救治,加强督导检查,并于每周五下午五点前报送上一周救治情况。
  (三)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各县(市、区)积极开展针对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学知识和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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