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三举措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管理

发布时间: 2020-10-23 09:30:54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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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家执业行为,提升其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重新择优选聘政府采购专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购[2020]35号)要求,市财政局采取三方面措施加强全市政府采购专家管理。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政府采购专家必须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明晰专家职责,了解采购流程,在政府采购中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所有参加选聘的政府采购专家须参加线上考试测评,测评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才具备入库资格。

二是加强资料审核。所有参加选聘的政府采购专家必须持相关资料原件到晋城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料完整性、条件符合性、专业关联性和信用信息等核实,完成入库初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情况以及初审事项进行确认审核。重新选聘的专家在11月份完成资料初审工作。

三是加强专家执业情况监管。从12月份起,建立专家执业全周期监管体系,创新阶梯式管理方式方法,完善专家执业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实施专家年检制,促进评审专家依法履职、高效服务。(供稿:市财政局 高双鹤)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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