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

发布时间: 2019-04-01 15:18: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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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晋城市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提升贫困人员医保待遇水平等,多措施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据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抽样调查显示:晋城市农村20%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6132元,同比增长13.0%,增速高于全市农村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

  一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晋城市182个贫困村有序退出,5.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由精准扶贫之初的5.3%降至0.64%。到2018年底,全市仅余建档立卡贫困户17户35人。2018年,陵川、沁水两县达到贫困县退出的相关指标,顺利摘帽。

  二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2018年晋城农村低保每人每月平均提高37元,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120元。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还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1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

  三是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升。晋城市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由700余种扩大至2800余种,将32种昂贵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为其中属于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每人一次5000元大病关怀救助。(供稿: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 张景艳)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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