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

发布时间: 2019-01-24 09:55: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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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第四季度,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1900件,环比减少25.2%,同比减少38.6%。其中咨询1251件,环比减少32.3%,同比减少52.2%,占受理总量的65.8%;投诉581件,环比减少6.4%,同比增加37%,已办结529件,办结反馈率91%,占受理总量的30.6%;举报68件,环比减少5.6%,同比增加30.8%,已办结61件,办结反馈率90%,占受理总量的3.6%。涉及争议金额144.6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3万元。

  二、 消费者咨询情况分析

  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1251件,其中涉及工商业务咨询280件,环比增加4.5%,占受理总量22.4%;涉及非工商业务方面的咨询971件,环比减少38.5%,占受理总量77.6%。

  三、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1件。

  (1)按投诉内容统计,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涉及合同类投诉248件,占投诉总量的42.7%;涉及质量投诉80件,占投诉总量的13.8%;涉及售后服务类投诉51件,占投诉总量的8.8%;

  (2)按消费类型统计,其中商品类投诉325件,占投诉总量56%,涉及争议金额76.9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95万元;服务类投诉256件,占投诉总量的44%,涉及争议金额 67.7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9万元。

  1.商品类投诉

  四季度,全市325件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是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和通讯器材类。

  商品类投诉居首位的是日用百货类83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5.5%。此类投诉中服装类投诉25件、家具22件、鞋帽类12件,分别占日用百货类投诉总量的30.1%、26.5%、14.5%。

  商品类投诉居次的是交通工具类55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6.9%。其中汽车及零部件类35件、摩托车及零部件类16件,分别占交通工具类投诉总量的63.6%、29.1%。

  商品类投诉第三位是通讯器材类27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8.3%。此类投诉中,移动电话主机类投诉23件、移动电话配套设备4件,分别占通讯器材类投诉总量的85.2%、14.8%。

  2.服务类投诉

  四季度,全市共受理服务类投诉256件,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居民服务类、文化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类。

  服务类投诉居首位的是居民服务类 5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3%,此类投诉中美容美发洗浴类投诉44件,占居民服务类投诉的74.6%;摄影扩印类投诉10件,占居民服务类的17%。

  服务类投诉居次位的是文化娱乐服务类,共受理投诉4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6%。

  服务类投诉第三位是餐饮住宿服务类24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9.4%。其中餐饮服务类投诉13件,住宿服务类投诉11件,分别占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的54.2%、45.8%。

  四、消费者举报情况分析

  四季度共受理消费者举报68件。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涉嫌违反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15件,占举报总量的22.1%;涉嫌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11件,占举报总量的16.2%;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10件,占举报总量的14.7%。(供稿:晋城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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