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超办对货运单使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夜查

发布时间: 2018-11-28 14:3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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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治超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使用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宣传贯彻取得实效,市治超办督查组对泽州、高平、陵川三县的源头企业落实货运单使用工作情况和站点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夜查。

  督查组先后前往泽州、高平、陵川等县(市、区)的部分公示源头企业,针对企业货车装载、对各企业货运单推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现场宣传《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使用管理办法》内容,要求货运车辆必须持有标明货运源头经营者名称、承运车辆号码、车型、轴数、车货总重、承运单位、出厂时间等基本信息的货运单,方可出厂。

  督导组还深入高平狼儿掌、寺庄、陵川县营礼等公路超限检测站和高陵高速公路郝庄治超办公室,对各站点的执法人员在岗值班情况,货运单检查情况,货车违规称重管理情况,过往车辆通行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此次专项夜查有效督促了各超限检测站点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推动了源头企业落实《办法》,正确使用货运单,起到了宣传教育和推动作用。今后,市治超办还将开展的一系列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市治超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供稿:晋城市治超办)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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