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财政三方面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

发布时间: 2018-11-13 15:02: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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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定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是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严格控制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个数,编制部门预算时,遵循“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的原则,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或市县,相应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追加部门预算时优先使用部门存量资金解决,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三是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统筹使用,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减少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允许地方政府对上级政府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下级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整合使用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供稿:晋城市财政局 连瑜斌)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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