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9-18 16:33:00 信息来源: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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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备注

1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

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3

事项主题

其他

4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5

行使层级

市级

6

权限划分

7

行使内容

8

办理机构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10

法定办结时限

联保5个工作日、抵押10个工作日、按揭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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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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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一、借款人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二、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原件。

三、按购房类型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房:提供借款人与开发商签定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住建局备案合同)。

2、商转公:提供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书面证明。(停止受理自2018年7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3、二手房: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过户的所有缴费发票。

4、异地贷款:持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借款人与开发商签定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住建局备案合同)。

四、借款人提供首付原件凭证及复印件,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五、担保方式:抵押、质押、联保、按揭。

六、贷款利率:利率按同期央行规定执行。目前1-5年(含5年)利率2.75%;5年以上3.25%。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时利率上浮10%,1-5年(含5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利率为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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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

14

联办机构

15

中介服务

16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签合同-发放

17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18

结果名称

19

结果样本

20

是否收费

21

收费标准

22

收费依据

23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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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限时办件

25

承诺办结时限

联保5个工作日、抵押10个工作日、按揭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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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27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28

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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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30

物流快递

31

运行系统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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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具体承办单位所在地点

  市级:晋城市文博路3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住房公积金13、14窗口

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路2633号

泽州:晋城市凤台东街299号

高平:高平市建设南路都市馨苑

阳城:阳城县凤凰北路55号

陵川:陵川县崇文镇古陵南路欣鑫家园12号

沁水:沁水县城食品街9号

晋煤:晋煤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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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市级:9:00-17:00.

县区:8:00-12:00  14:30-18:00

34

咨询电话

0356-12329

35

常见问题

36

监督电话

0356-2217293


责任编辑: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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